光谷育桐幼儿园装修监理遴选 比质比价公告
时间:2025年04月23日
光谷育桐幼儿园装修监理遴选
比质比价公告
光谷育桐幼儿园装修监理遴选已由 武汉光谷育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比质比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均可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名称:武汉市光谷育桐南山府幼儿园装饰装修EPC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高新大道与左岭大道交汇处;
3.项目规模:1947.19m²;
4.服务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5.服务费用控制价:以可研批复工程费用(345万元)为计费基数,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规定标准的50.00%(保留两位小数,请按照国家文件调整);
6.服务周期:同施工工期;
7.监理工作质量要求: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并满足合同约定;
8.评比原则:资质条件和业绩能力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优先;报价相同或接近者以业绩符合性、数量及已入葛化建设库内,综合实力强的优先。
二、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比质比价公告期间网站截图);
三、报价和付款
1.报价方式:项目总报价。
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上签字盖章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酬金总价款。
四、文件编制要求和注意事项:
1.编制的响应文件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
3)申请人的资格承诺(格式见附件3);
4)企业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核心团队成员资质证明材料;
5)分支机构证明材料(外地公司);
6)企业入库证明材料(若有);
7)其他投标人综合实力、优势的证明材料(若有,投标人自行考虑)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 30 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文件递交方式: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报价文件须由参加比质比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在凡规定签名、盖章处逐一签名和加盖公章。打印胶装或装订后密封递交(不得活页装订),派专人当面送达或邮寄,同时全部内容盖章后扫描打包发到邮箱1524421546@qq.com(不得直接发QQ)。
4.请认真阅读本文件及附件,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
5.地点:武汉市未来科技城A9-A10栋二层连廊项目部会议室
6.联系事项:
发包人:武汉光谷育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07221687
武汉光谷育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
报价函
致武汉光谷育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已收到 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 的比质比价文件,在详细研究文件并充分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后,我方承诺:
- 报价为: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并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价为总价: 万元,折扣率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比质比价文件、合同协议书的要求,保证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理解贵司不一定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贵司亦无需对投标结果做出任何解释;
5、我司所报资料均真实有效,可供核实,如有任何弄虚作假之行为,一经发现,贵司可拒绝接受我司投标、已签合同可以废除。如给贵司造成损失的,我司愿意赔偿贵司损失。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人代表: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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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报价(取费参照标准及优惠价):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并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报价为总价: 万元,折扣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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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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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时间(年/月) |
中标(成交)金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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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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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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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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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申请人的资格承诺
致:武汉光谷育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加武汉市光谷育桐南山府幼儿园装饰装修EPC项目监理服务的投标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人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